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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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衛生機構設置自民國前7年,迄今已有100年以上歷史。期間歷經6個階段:
一、第1階段是日據時代,衛生保健業務由澎湖廳警務課衛生係負責。
二、第2階段是光復初期,民國35年由澎湖縣政府民政科衛生股負責保健工作。
三、第3階段於民國37年1月正式成立衛生院,內設總務、醫政、保健、防疫3股,同時為普及各鄉鎮公共衛生業務,逐年在各鄉鎮設立衛生所(37年1月成立 望安鄉、七美鄉等衛生所,38年4月成立馬公鎮、湖西鄉、白沙鄉、西嶼鄉等衛生所),至此衛生保健初具規模。
四、第4階段是積極開拓時期,與省立澎湖醫院合建辦公廳舍集中辦公,使衛生行政與醫療實際相配合。
五、第5階段於民國51年4月,依省府令頒布之衛生機關組織規程,將衛生院改為衛生局,計設有1、2、3、4、5課、人事、主計等單位;另為因應衛生業務日趨擴增,內部單位亦歷經3次修編(73年9月、82年10月、85年10月)。後又依澎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,重新訂定本局組織規程,於89年1月1日起將課室名稱更改為醫政藥政課、食品衛生課、保健課、疾病管制課、檢驗課、企劃課、總務室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政風室等單位,人員編制34人。
六、第6階段於96年7月1日起,為明與縣府之隸屬關係,於稱銜冠上「政府」二字及配合澎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,據此修訂本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,將原機關全銜「澎湖縣衛生局」更名為「澎湖縣政府衛生局」。再於100年7月1日起,本局組織修編案奉考試院核定,將單位名稱修正為醫政科、食品藥物管理科、保健科、疾病管制科、檢驗科、企劃科、行政科,上開七個科之主管,改為「科長」,其餘單位維持現有名稱。原各課室同仁之職稱為「課員」者,改為「科員」,職員編制精簡為32人。另因應業務需求,102年1月1日起企劃科更名為企劃資訊科。
七、本縣各衛生所原隸屬於衛生院,自民國49年起改隸各鄉鎮公所,復於民國63年7月,為解決地方衛生醫療需要,加強衛生局的指揮監督功能,又更改隸屬衛生局。同時各鄉鎮在偏遠地區暨離島設立衛生室,民國63年間,先後設立了白沙鄉吉貝村、鳥嶼村、望安鄉將軍村、東坪村、西坪村、東吉村、西吉村(遷村後廢掉)、花嶼村等8個衛生室;民國67年增設白沙鄉員貝、大倉、馬公虎井、桶盤等4個衛生室;民國69年再增設馬公五德(於90年10月24日升格為馬公市第二衛生所)、湖西鄉鼎灣等2個衛生室;民國77年增設西嶼鄉內垵衛生室。目前本局所屬單位計有馬公市第一、馬公市第二、湖西鄉、白沙鄉、西嶼鄉、望安鄉、七美鄉衛生所等7所、衛生室13處及慢性病防治所(成立於民國61年7月,機關名稱為澎湖縣結核病防治所,又於民國78年2月變更為澎湖縣慢性病防治所),馬公市第一衛生所於90年10月24日更名(原稱銜為馬公市衛生所),同時原五德衛生室升格為馬公市第二衛生所。
八、第七階段是組織再造期:為強化本縣人口數較多離島醫療服務、造福離島居民,將所屬白沙鄉吉貝、鳥嶼及望安鄉將軍等3個衛生室於108年1月1日正式升格為衛生所(吉貝衛生所、鳥嶼衛生所、將軍衛生所),另澎湖縣立慢性病防治所隨時空因素變遷功能式微,爰此,配合於108年1月1日正式廢止並同步改設為澎湖縣馬公市興仁衛生所。
九、辦公廳舍由於工商業之發達、社會結構變遷,不敷使用,故爭取上級補助興建,辦公廳地址為馬公市中興里忠孝路1號,於民國69年8月遷入辦公。又於民國75年因公共衛生及醫療保健業務迅速發展,為方便民眾洽公之便,故籌劃遷址,經協調有關單位,再於76年3月遷入現址(馬公市中正路115號),並向上級爭取經費,重新整修,繼續加強為民服務工作。
一、第1階段是日據時代,衛生保健業務由澎湖廳警務課衛生係負責。
二、第2階段是光復初期,民國35年由澎湖縣政府民政科衛生股負責保健工作。
三、第3階段於民國37年1月正式成立衛生院,內設總務、醫政、保健、防疫3股,同時為普及各鄉鎮公共衛生業務,逐年在各鄉鎮設立衛生所(37年1月成立 望安鄉、七美鄉等衛生所,38年4月成立馬公鎮、湖西鄉、白沙鄉、西嶼鄉等衛生所),至此衛生保健初具規模。
四、第4階段是積極開拓時期,與省立澎湖醫院合建辦公廳舍集中辦公,使衛生行政與醫療實際相配合。
五、第5階段於民國51年4月,依省府令頒布之衛生機關組織規程,將衛生院改為衛生局,計設有1、2、3、4、5課、人事、主計等單位;另為因應衛生業務日趨擴增,內部單位亦歷經3次修編(73年9月、82年10月、85年10月)。後又依澎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,重新訂定本局組織規程,於89年1月1日起將課室名稱更改為醫政藥政課、食品衛生課、保健課、疾病管制課、檢驗課、企劃課、總務室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政風室等單位,人員編制34人。
六、第6階段於96年7月1日起,為明與縣府之隸屬關係,於稱銜冠上「政府」二字及配合澎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,據此修訂本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,將原機關全銜「澎湖縣衛生局」更名為「澎湖縣政府衛生局」。再於100年7月1日起,本局組織修編案奉考試院核定,將單位名稱修正為醫政科、食品藥物管理科、保健科、疾病管制科、檢驗科、企劃科、行政科,上開七個科之主管,改為「科長」,其餘單位維持現有名稱。原各課室同仁之職稱為「課員」者,改為「科員」,職員編制精簡為32人。另因應業務需求,102年1月1日起企劃科更名為企劃資訊科。
七、本縣各衛生所原隸屬於衛生院,自民國49年起改隸各鄉鎮公所,復於民國63年7月,為解決地方衛生醫療需要,加強衛生局的指揮監督功能,又更改隸屬衛生局。同時各鄉鎮在偏遠地區暨離島設立衛生室,民國63年間,先後設立了白沙鄉吉貝村、鳥嶼村、望安鄉將軍村、東坪村、西坪村、東吉村、西吉村(遷村後廢掉)、花嶼村等8個衛生室;民國67年增設白沙鄉員貝、大倉、馬公虎井、桶盤等4個衛生室;民國69年再增設馬公五德(於90年10月24日升格為馬公市第二衛生所)、湖西鄉鼎灣等2個衛生室;民國77年增設西嶼鄉內垵衛生室。目前本局所屬單位計有馬公市第一、馬公市第二、湖西鄉、白沙鄉、西嶼鄉、望安鄉、七美鄉衛生所等7所、衛生室13處及慢性病防治所(成立於民國61年7月,機關名稱為澎湖縣結核病防治所,又於民國78年2月變更為澎湖縣慢性病防治所),馬公市第一衛生所於90年10月24日更名(原稱銜為馬公市衛生所),同時原五德衛生室升格為馬公市第二衛生所。
八、第七階段是組織再造期:為強化本縣人口數較多離島醫療服務、造福離島居民,將所屬白沙鄉吉貝、鳥嶼及望安鄉將軍等3個衛生室於108年1月1日正式升格為衛生所(吉貝衛生所、鳥嶼衛生所、將軍衛生所),另澎湖縣立慢性病防治所隨時空因素變遷功能式微,爰此,配合於108年1月1日正式廢止並同步改設為澎湖縣馬公市興仁衛生所。
九、辦公廳舍由於工商業之發達、社會結構變遷,不敷使用,故爭取上級補助興建,辦公廳地址為馬公市中興里忠孝路1號,於民國69年8月遷入辦公。又於民國75年因公共衛生及醫療保健業務迅速發展,為方便民眾洽公之便,故籌劃遷址,經協調有關單位,再於76年3月遷入現址(馬公市中正路115號),並向上級爭取經費,重新整修,繼續加強為民服務工作。